撤回权
您可以在此直接撤回在线订立的合同。请填写下列表格并确认您的撤回。我们将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收讫确认,内容包含您的撤回声明内容以及送达的日期和时间。
消费者撤回权
消费者是指主要为非营业性及非自营职业性目的而从事法律行为的任何自然人。
您有权在十四日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人取得最后一批货物占有之日起算十四日。
为行使撤回权,您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通过邮寄方式寄出的信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ALLOD Werkstoff GmbH & Co. KG,Steinacher Straße 3, 91593 Burgbernheim,电话:+49 9843 98089 0,电子邮件:information@allod.com)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您可以使用随附的范本撤回表格,但并非强制。
为遵守撤回期限,您只需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寄出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可。
在线撤回
您也可以通过本网站 https://allod.com/zh-Hans/right-of-withdrawal 的撤回功能在线行使撤回权。若您使用此在线功能,我们将立即在持久性媒介上(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收讫确认,内容包含撤回声明的内容以及其送达的日期和时间。
撤回的后果
若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立即且最迟在我们收到您撤回本合同通知之日起十四日内,退还我们从您处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运送费用(但因您选择我们所提供的最低价标准运送以外的运送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除非与您另有明确约定,我们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办理退款;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因此项退款而向您收取任何费用。在我们收回货物,或您提供已寄回货物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有权拒绝退款。
您须立即且最迟在您通知我们撤回本合同之日起十四日内,将货物寄回或交付给我们。若您在十四日期限届满前寄出货物,即视为遵守期限。您须承担退回货物的直接费用。仅当货物价值的减损系因非为确认货物的性质、特性及功能所必要的处理所致时,您才须对该价值减损负责。
范本撤回表格
若您希望撤回本合同,请填写本表格并寄回。
致 ALLOD Werkstoff GmbH & Co. KG,Steinacher Straße 3, 91593 Burgbernheim,电子邮件:information@allod.com
本人/我们特此通知撤回本人/我们就购买下列货物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名称、订单编号及价格(如适用)):________
订购日期/收货日期:________
消费者姓名及地址:________
日期/签名(仅以纸质形式通知时):________